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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区开具未工作证明(无业证明)办理流程及办理材料
发布时间:2023-09-07 11:22:28 作者: 来源:海南区就业服务中心 浏览次数:

1.申请条件:

在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有就业要求,处于无业状态的城乡劳动者,可在常住地进行失业登记。劳动年龄指年满16周岁(含)至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2.所需资料:

(1)身份证原件;

(2)《失业人员登记表》原件一份(窗口办理需提供)。

3.办理渠道:

(1)网厅办理

登录内蒙古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http://rst.nmg.gov.cn/)→点击网上办事→点击个人登录→点击劳动就业→点击失业登记一点击新增申报→完善相关信息并上传身份证原件.

(2)手机APP办理

登录“内蒙古人社”手机APP→注册登录→点击服务一点击失业登记及就业创业证申领→完善相关信息并上传身份证原件。

(3)窗口办理

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到海南区政务服务大厅人社综合柜员窗口填写《失业人员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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