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实施主体
乌达区就业服务中心
二、受理条件
1.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
2.所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经营1年以上
3.申请人身份为离校两年内高校毕业生(开店时和申请补贴之时属于离校两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在创业之前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返乡入乡农牧民工(需符合人社部门身份定义要求)、脱贫劳动力(需经乡村振兴局认定)、退役军人(创业时间需要在2024年4月28日《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转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内财社【2024】373)》文件发布之后)
三、所需材料
1.申请人本人《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证明
2.身份证
3.身份证明
4.《营业执照》或(工商登记注册证、民政登记证书
,开办“网店”的,应提供网址和登记注册页面截图、支付平台收支明细、销售产品列表及单价等材料)复印件
5.创业主体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等相关资料以及《创业项目计划书》
6.《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表》
7.创业实体概述
四、办理地点
乌达区就业服务中心
五、咨询电话
0473-2797688
六、收费情况
不收费
上一条:
下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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