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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勃湾区教育局关于禁止校外培训机构、托管机构违规收费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6-08-10 11:13:11 作者: 来源:海勃湾区教育局

为持续深化“双减”工作成效,规范全区校外培训机构、校外托管机构收费经营行为,防范“退费难”“卷钱跑路”等风险,切实维护广大学生及家长的合法权益,依据《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关于加强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监管工作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严格执行收费政策红线

校外培训机构严格预收费管控。校外培训机构不得一次性收取或通过充值、年卡、次卡、赠课等变相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或60课时的培训费用,单笔收费金额不得超过5000元。严禁以大额折扣、套餐优惠等方式诱导家长超期、超额预缴费用。所有培训预收费必须全额纳入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资金监管账户,严禁通过私人微信、支付宝、个人银行卡等个人账户收取培训费用。

规范合同与票据管理。校外培训机构必须统一使用教育部、市场监管总局《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明确课时、收费标准、退费规则、违约责任等内容,不得设置霸王条款、不公平条款;收费后必须向家长开具正规税务票据,票据主体应当与机构证照名称保持一致。

托管机构严禁超范围收费办学。校外托管机构仅可提供学生就餐、午休、接送、生活看护等基础托管服务,不得变相开展学科辅导、作业讲评、补课培训,不得收取学科辅导、文化课补习相关费用;严禁以提升成绩、一对一答疑、作业辅导等名义,增设培训类收费项目。托管机构要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公示托管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做到明码标价,不得收取未公示项目的费用。

二、全面落实经营公示制度

各校外培训机构、托管机构须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公示证照资质、服务项目、收费标准、退费流程、监督举报电话。培训机构同时公示师资信息、课程内容;托管机构公示托管服务范围,严禁出现学科教学、课业辅导等宣传内容,严禁发布“提分、保分、冲刺”等制造教育焦虑的广告宣传,严禁虚假标价、价格欺诈、误导消费等行为。

三、提醒广大家长理性消费

请广大家长提高风险防范意识,选择证照齐全的合规机构参加培训、托管服务,坚决拒绝无证经营、手续不全的非法校外培训、托管机构。缴费时务必签订正式书面服务合同,索要正规发票或收据,妥善保管服务合同及缴费票据,以备后续维权使用。发现机构违规收费、变相补课等问题,请及时留存证据,便于维权。

四、监督举报渠道

举报电话:0473-2059731、12345

欢迎社会各界共同监督,合力维护我区良好教育生态。

特此公告。



海勃湾区教育局
2026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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