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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在家出生(医疗保健机构外出生)如何办理出生证明?
发布时间:2026-10-08 10:24:55 作者: 来源:乌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应用情形:医疗机构外出生或原出生证丢失

携带新生儿和父母的亲子鉴定,父母双方亲笔的“亲子关系声明”接生人员的接生证明,接生人员身份证及资格证原件复印件。

需提供材料:

(1)父母双方有效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2)法定鉴定机构出具的DNA亲子关系鉴定书

(3)亲子关系声明

(4)亲子关系旁证证明(婴儿父母户籍所在地居民(村民)委员会出具有关情况证明)

(5)丢失补办的需提交市级以上报刊申明原件、原《出生医学证明》存根联的复印件

每周三(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市妇幼保健院补办《出生医学证明》办理室提交材料,审核通过后填写医疗机构外《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申请表或补发申请表

由区妇幼保健院《出生医学证明》办理室打印进行核对、电脑录入、证件打印

将打印好的《出生医学证明》拿到出生医学证明办公室进行再次核对、登记、签名、印章、领取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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