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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 管控的意见》政策解读
公开日期 2021-11-22 11:19:35
《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 管控的意见》政策解读
作者:市生态环境局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浏览次数: 打印 保存 关闭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关于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书写新时代内蒙古发展新篇章的决定》要求,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一、《意见》出台的背景

  20185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第八次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强调,要严格生态环境准入,各地区都要编制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建立分区管控体系。20186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明确提出省级党委和政府加快确定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制定生态环境准入清单20188月,生态环境部印发《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工作实施方案》,安排两个批次在全国开展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暨三线一单编制工作,内蒙古自治区是第二批开展工作的19个省份之一,要求2020年底前完成三线一单成果发布。按照生态环境部关于三线一单成果发布实施的要求,结合自治区实际,印发了我市《意见》。

  二、《意见》的主要内容

  《意见》共六部分,分别为总体要求、构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建立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推进成果落地应用、建立成果管理机制、保障措施。具体如下:

  第一部分  总体要求。重点是进一步明确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以及总体目标。

  第二部分  构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通过确定全市划定的环境管控单元,包括优先保护单元、重点管控单元、一般管控单元三类,实施分类管控。

  第三部分  建立生态环境准入清单。通过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充分吸纳整合已有相关规划、功能区划、行动计划等要求,从空间布局约束、污染物排放管控、环境风险防控和资源利用效率等方面明确生态环境准入要求,建立市、区级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管控体系。

  第四部分  推进成果落地应用。通过对各区和市直有关部门提出的相关要求,进一步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支撑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

  第五部分  建立成果管理机制建立相应管理机制,实现数据集中管理、查询、应用、展示、交换和信息共享共用以及对分区管控数据进行更新、调整。

  第六部分  保障措施。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加强政策指导和工作保障。

  三、《意见》印发实施的意义

  以印发实施《意见》的形式发布三线一单成果,构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改革部署的重要举措,不仅可以为自治区绿色、高质量发展提供重要支撑,还可以有效提升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的管理能力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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