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 题 | 乌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废止乌海政办发〔2023〕24号文件的通知 | |||||||||
| 索 引 号 | 111503000115543089/2026-04981 | 发文字号 | 乌海政办字〔2026〕4号 | |||||||
| 发文机构 |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信息分类 | 政府文件 | |||||||
| 成文日期 | 2026-03-02 00:00:00 | 公开日期 | 2026-03-03 17:24:22 | 公文时效 | 有效 | |||||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对《乌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乌海市政府合同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乌海政办发〔2023〕24号)予以废止,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执行。后续有关事宜由乌海市司法局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2026年3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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