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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乌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废止乌海政办发〔2023〕24号文件的通知
索  引  号 111503000115543089/2026-04981 发文字号 乌海政办字〔2026〕4号
发文机构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信息分类 政府文件
成文日期 2026-03-02 00:00:00 公开日期 2026-03-03 17:24:22 公文时效 有效
乌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废止乌海政办发〔2023〕24号文件的通知
作者:市政府办公室 来源:乌海市政府办公室 打印 保存 关闭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对《乌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乌海市政府合同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乌海政办发〔2023〕24号)予以废止,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执行。后续有关事宜由乌海市司法局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2026年3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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