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 题 | 乌海:第一笔集体经济补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成功! | ||||||||
| 索 引 号 | 111503000115544208/2023-11184 | 发文字号 | |||||||
| 发文机构 | 信息分类 | 养老服务 | |||||||
| 概 述 | 乌海:第一笔集体经济补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成功! | ||||||||
| 成文日期 | 2023-07-21 00:00:00 | 公开日期 | 2023-07-21 16:14:20 | 废止日期 | 有效性 | 有效 | |||
今年以来,乌海市人社局社保中心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积极探索、逐步推进、稳步实施,做细做实集体经济补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努力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保障水平,让广大群众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
7月21日,第一笔集体经济组织补助缴费成功,为10名巴音陶亥镇一棵树村集体经济合作社成员补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1000元,集体经济补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迈出可喜一步,为全市集体经济补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起到示范带动作用。

集体经济补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是一项“群众得实惠、集体增合力、经济长发展、养老有保障”的惠民政策,为确保补助工作尽快落地见效,乌海市人社局社保中心以一杆子插到底的决心和韧劲,集中力量,一村一策稳步推进。联合银行、税务部门,对村集体经济合作社办理税务登记、签订三方协议进行指导,并开展帮办代办;牵头税务、核定部门,现场为符合补助条件的居民进行核定缴费,切实做到把好事办实、把实事办好。

家住一棵树村的李大姐说:“集体经济补助缴费真是一项好政策,享受了补助,我在60周岁时,每月的养老金待遇可以多领21元,真是太好了。”
下一步,乌海市人社局社保中心将坚持问题导向,锲而不舍推动全市3个试点集体经济组织完成补助缴费,以点带面推动全市其他村集体经济组织实现应补尽补。同时抓住集体经济补助工作有力契机,积极动员50周岁以上未保人员应保尽保,用实实在在的社保制度改革成果帮群众解难题、为群众增福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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