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 题 | 乌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乌海市重点产品新场景大规模应用实施方案(2026—2028年)》的通知 | ||||||||
| 索 引 号 | 111503000115543089/2026-03482 | 发文字号 | 乌海政办发〔2026〕16号 | ||||||
| 发文机构 |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信息分类 | 规范性文件 | ||||||
| 主题分类 | 科技、教育、卫生、医疗 | ||||||||
| 成文日期 | 2026-07-02 00:00:00 | 公开日期 | 2026-07-03 16:40:19 | 公文时效 | 有效 | ||||
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部门单位、企事业单位:
现将《乌海市重点产品新场景大规模应用实施方案(2026—2028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26年7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乌海市重点产品新场景大规模应用实施方案(2026—2028年)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严格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场景培育和开放推动新场景大规模应用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25〕37号)要求,锚定国家、自治区关于场景培育开放的工作部署,立足“小而精、小而强”的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目标,充分发挥我市在可降解新材料、固态电池等领域的产业基础与资源优势,加快培育新质生产力,推动资源型城市产业转型升级,构建“产用互促、政企协同、全域推广、场景驱动”的发展格局,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聚焦重点产业产品的应用推广与场景落地,通过政策引导、市场驱动、示范引领、服务保障,提升本地产品市场渗透率与产业竞争力,确保到2028年底,全面完成国家、自治区部署的大规模场景应用任务,重点产业产品推广应用取得显著成效:
1. 可降解新材料:2026年,在全市政务办公、商超、餐饮外卖等领域普及率力争达到50%,适宜区域全生物降解地膜推广应用率力争达到100%,农贸市场、快递物流等场景可降解新材料普及率力争达到10%,本地BDO下游深加工产品在自治区内市场占有率实现初步提升;2027年,全市政务办公、商超、餐饮外卖等领域普及率力争达到80%,农贸市场、快递物流等场景可降解新材料普及率力争达到25%,本地BDO下游深加工产品拓展至国内重点区域市场,占有率稳步提高;2028年,农贸市场、快递物流等场景可降解新材料普及率力争达到40%,上述其他领域普及率力争达到100%,本地BDO下游深加工产品在自治区及全国层面市场占有率实现显著跃升。
2. 固态电池:2026—2027年,固态、半固态储能新增装机规模占比力争达到50%。聚焦正极、负极、电解质等核心材料及电芯制造,开展产业链招商,引进培育配套企业,初步形成“材料—电芯”上下游配套体系,加快推动动力电池适配业态联结;2027年—2028年,积极争取自治区储能配额,持续扩大装机规模。延伸产业链条,发展储能系统集成、PACK封装等产业,补齐“储能—应用”环节短板,构建“材料—电芯—储能—应用”完整产业生态雏形;累计装机规模实现稳步增长目标,推动上下游企业联合技术攻关,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产业生态成熟完善。
二、重点推广任务
(一)可降解新材料推广应用
1. 日常消费场景广泛覆盖。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带头采购可降解办公用品、餐饮用具及包装材料,在机场、车站、景区等公共场所率先推广不可降解塑料制品的替代品,打造“绿色出行公共场所”示范场景。餐饮行业、商超、农贸市场优先使用可降解餐具、塑料袋、购物袋,快递包装、餐饮外卖平台引导推广可降解包装袋。加强可降解新材料产品质量监管,建立健全产品抽检、溯源管理机制,保障市场供应产品符合国家标准;鼓励本地企业扩能增产,引进优质产业链项目,稳定产能供应,满足市场需求。常态化开展“绿色消费进社区”活动,引导群众在日常消费中优先选择可降解制品,形成全场景替代、全民参与的消费生态。
2. 农业生产场景扩大推广。开展地膜科学使用回收项目,支持在适宜区域推广全生物降解地膜,探索可降解新材料在育苗容器等农业生产中的应用,支持农资企业配套销售可降解包装农资产品。强化农业用可降解材料质量把控,针对地膜、育苗容器等产品开展专项检测,确保耐候性、降解性等指标满足农业生产需求;推动产学研协同攻关,优化产品配方工艺,提升本地产能适配度,保障农业生产应用供给稳定。
3. 工业大宗场景深度拓展。引导食品加工、医药、电商等行业使用可降解包装材料;在工业园区推广可降解工业包装、周转材料,建设乌达区可降解新材料循环利用示范园区。围绕工业级可降解材料应用需求,建立企业供需对接机制,推动生产企业根据下游行业标准定制化研发产品,保障产品质量与供应时效;在政府采购和公共资源交易中,通过公开、公平、竞争性方式,依法依规选择产品供应方,不得设置不合理条件限制或排斥其他地区供应商参与竞争;总结提炼我市可降解新材料推广应用的典型经验与模式,形成标准化实施方案,积极向自治区乃至全国推广,打造可复制、可借鉴的示范样板。
(二)固态电池推广应用
1. 电源侧规模化场景布局。落实国务院清洁能源领域场景要求,对新建新能源项目按政策要求比例配建储能设施。依托乌海及周边地区可再生能源资源,在乌海及周边地区优先推广固态电池储能技术,配套建设固态电池储能电站,重点推进使用固态电池储能设备,提升储能电站能力。
2. 电网侧关键节点场景部署。在负荷密集区、电网枢纽点等建设电网侧独立固态储能电站,提升电力就近平衡与应急保障能力,打造“新型储能+市电”双保障供电场景。
3. 用户侧多元场景应用。
向重点用电单位推广:响应国家数字经济、工业领域场景要求,推动医疗机构、数据中心、算力中心、通信基站、消防等24小时不间断供电单位,以及高耗能企业、工业园区建设用户侧固态储能项目。
向共享经济行业推广:在符合国家标准和市场化原则的前提下,支持共享电动车、自行车、移动充电宝、充电桩等运营单位依法依规、自愿选择使用各类先进电池技术,提升供电稳定性与续航能力。相关推广应遵循技术中立和公平竞争原则,不得对特定技术或产品进行排他性支持。
向汽车装备制造企业推广:鼓励新能源载具生产企业,在其生产运营的新能源矿卡、重卡、装载机及纯电动通勤客运车中,推广使用固态电池。
向市属国有企业推广:结合市属国有企业实际经营情况,鼓励有条件的市属国企在新增或更新公交车、出租车时优先使用固态电池。
4. 跨领域融合场景示范。鼓励固态电池一体化产业链龙头企业建设储能系统示范工程,推广“储能+矿山”“储能+应急”“储能+数据中心”融合场景,争取建设自治区级固态电池储能创新示范基地,挖掘低空经济、高端消费电子等新兴应用场景。
三、保障措施
严格落实国家关于政府采购的相关规定,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提高优质环保产品在政府采购中的占比。落实国务院‘场景资源公平配置’要求,鼓励民营企业参与场景建设。引导企业聚焦市场需求优化产品供给,推动产品性能、性价比与市场需求精准适配,同时加强产品价格、质量及产能保障。强化产品质量抽检与溯源管理,确保产品符合国家标准;支持企业扩能技改与产业链招商,稳定产能供应。
依托院士工作站、高校、科研院所等平台,聚焦固态电池电解质、可降解材料改性等关键技术,对攻关项目给予支持。落实国务院“完善场景创新制度基础”的要求,支持企业参与国家、行业标准制定并给予相应补贴。定期举办产业发展大会和供需对接活动,发布应用场景项目清单,推动企业通过供需对接精准把握市场需求,联合科研机构开发符合消费端、产业端实际需求的产品。
深入落实国务院“拓宽拓深市场准入”要求,建立乌海市新场景大规模应用推广工作专班(见附件),设置可降解新材料推广工作组、固态电池推广工作组、综合工作组,建立重点产业推广应用工作组制度,及时根据市场反馈优化调整政策措施,确保重点产品推广符合市场需求导向,保障推广工作取得实效。各区政府落实属地责任,结合实际制定辖区推广计划,并建立场景应用效果评估机制。通过各类平台宣传重点产品的环保优势与场景应用案例,组织企业参加展会、推介会,扩大产品市场影响力。建立市场需求动态研判机制,引导企业及时调整产品研发、生产及推广策略,向市场认可度高、应用前景广的产品方向靠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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