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 《乌海市两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政策解读 | |||||||
公开日期 | 2022-09-28 18:40:09 |
2022年9月27日,经乌海市人民政府第2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乌海市两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以下简称《清单》),为方便社会公众广泛知晓和正确理解《清单》相关内容,现解读如下:
一、《清单》的出台背景
行政许可是政府依法管理经济社会事务的重要手段。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是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有利于明晰行政许可权力边界、规范行政许可运行,为企业和群众打造更加公平高效的审批环境,对于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意义重大。2022年1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22〕2号),公布了《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要求各地区2022年底前编制并公布省、市、县三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4月,自治区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关于开展全区行政事项清单编制工作的通知》(内职转办发〔2022〕3号),要求各盟市组织开展行政许可清单梳理工作,2022年6月,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自治区三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的通知》。
二、《清单》梳理的过程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文件和自治区人民政府领导批示精神,乌海市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牵头,于2022年7月至9月组织开展了全市两级(盟市、旗县)行政许可清单梳理编制工作。此次梳理工作,采取组织各相关部门梳理认领行政许可事项、“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审核确认、征求各相关部门意见的方式进行。对一些存在职能交叉、有疑议、无部门认领的行政许可事项,我局协调市委编办组织相关部门召开2次协调会,依照法律条款科学研判,在此基础上,涉及部门最后进行了签字认领,至此完成全部确认和征求意见工作。《清单》经乌海市人民政府第2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三、《清单》主要内容
《清单》主要包括2个方面的内容:
一是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共包含312项,梳理依据为国务院审改办组织国务院有关部门梳理编制的中央层面设定事项清单自治区认领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市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组织市本级各部门结合我市实际进行认领,并对实施依据等要素进行了细化完善,明确了市级层面的业务主管部门和全市各层级的实施机关。
二是地方性法规、自治区人民政府规章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共包含9项,清单内容为依据地方性法规、自治区人民政府规章梳理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市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组织市本级各部门结合我市实际进行认领,明确了市级层面的业务主管部门和全市各层级的实施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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