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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关于《乌海市稳增长保市场主体保就业行动方案》的政策解读
公开日期 2022-06-15 11:38:43
关于《乌海市稳增长保市场主体保就业行动方案》的政策解读
作者:政务公开科 来源:市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 浏览次数: 打印 保存 关闭

  一、起草背景

  4月29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政治局会议,分析研究当前经济形势和经济工作,强调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并对做好当前经济工作作出了明确部署。5月18日,李克强总理在云南主持召开视频会议,研究部署进一步稳增长稳市场主体保就业工作。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国务院稳增长稳市场主体保就业视频座谈会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经济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来,确保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经济工作各项部署在我市落到实处、落地见效,由市政府办公室牵头起草了《稳增长保市场主体保就业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

  政策依据

  《行动方案》主要依据《自治区2022年坚持稳中求进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政策清单》、《“创业内蒙古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5年)》《乌海市金融支持稳增长和稳企纾困专项行动方案》《乌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支持防控疫情重点保障企业和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困难中小企业健康发展政策措施的通知》等文件起草。

  起草过程

  市政府办公全面梳理了近期国家、自治区出台的关于稳增长保市场主体保就业方面的政策措施,《行动方案》内的扶持政策全部为中央、自治区及我市现行执行的政策,每项扶持政策明确了对接落实部门。《行动方案》征求了市委组织部、发改、工信、金融办、税务等26个部门意见,其中12个部门无意见,反馈意见40条,已全部采纳。《行动方案》经进一步修改完善后,进行了公平竞争审查、规范性文件审查。

  四、主要内容

  《行动方案》由3部分构成。

  第一部分总体目标,主要是在深入理解和把握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稳增长保市场主体保就业工作部署的基础上,明确了落实目标。  

  第二部分为主要任务,由7大行动、72条措施组成。分别为工业提振行动、消费升级行动、抗疫助企行动、就业创业行动、减税降费行动、融资促进行动、要素保障行动。

  第三部分为保障措施,提出了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强化会商调度、注重宣传引导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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