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 《乌海市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政策解读 | |||||||
公开日期 | 2023-07-03 10:57:22 |
一、《实施方案》出台的背景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新污染物治理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22〕15号)文件精神,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内政办发〔2023〕22号)要求,统筹推动全市新污染物治理工作,保障生态环境安全和人民健康,以更高标准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二、《实施方案》出台的目的
推动全市新污染物治理工作,保障生态环境安全和人民健康,以更高标准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三、《实施方案》的重要举措
(一)开展新污染物调查监测和环境风险评估
1.开展新污染物环境信息调查。
2.开展环境调查监测试点。
3.针对重点化学物质,实施环境风险评估。
4.落实新污染物管控措施。
(二)严格源头管控,防范新污染物产生
1.落实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制度。
2.严格落实淘汰限用措施及含量控制要求。
(三)强化过程控制,减少新污染物排放
1.推进清洁生产审核工作。
2.规范抗生素类药品使用管理,落实减量化要求。
3.加强农药使用管理。
(四)加强末端治理,严控新污染物环境风险
1.加强新污染物协同治理。
2.强化含特定新污染物废物的收集利用处置。
3.开展新污染物治理试点工程。
(五)加强能力建设,夯实新污染物治理基础
加强新污染物治理监督、执法、监测能力建设,鼓励新污染物社会化监测。以新污染物治理需求为导向,鼓励高校、企事业单位技术创新,将新污染物检测技术、新污染物治理科技攻关纳入科技计划支持范围,推进新污染物相关新理论、新技术和核心科技公关,推广应用科技成果和先进技术。
四、责任科室
乌海市固体废物环境技术中心
五、联系人
武立康
六、联系电话
(0473)20205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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