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内蒙古自治区行政机关政策性文件解读工作办法》(内政办发〔2017〕5号)规定,制定《乌海市加快绿色转型创新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6—2028年)》(以下简称《三年行动计划》)政策解读。
一、政策解读提纲
(一)出台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坚定不移走好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深入推进乌海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治理,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系统推进全市三次产业结构优化与绿色转型创新发展,切实抓好乌海及周边地区等重点区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特制定《三年行动计划》。
(二)出台依据
该行动计划主要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推进运输结构调整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推进多式联运发展优化调整运输结构工作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的意见》《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推进运输结构调整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乌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乌海市促进服务业高质量发展三年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并结合乌海市发展实际制定。
(三)起草过程
起草过程中,我委充分参考借鉴先进地区经验做法,经与各行业主管部门多次沟通对接后形成了《三年行动计划》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形成后,市委和市政府主要领导以及相关市领导先后多次组织专题会议进行研究,同时,通过市发改委官方网站征求社会各界意见,经过多轮修改完善,形成终稿申请提交市政府印发。
(四)基本框架
主要分为六个部分,第一部分为总体要求,着重对三年行动计划的指导思想、工作原则进行阐述。第二部分为主要目标,明确到2028年底绿色转型创新发展所要实现的目标。第三部分为加快推进产业结构调整,主要从推动煤炭采选业、煤焦化、化工行业等传统产业提质升级;开辟传统产业绿色转型与新兴产业创新发展的新赛道;加快发展生产性和生活性现代服务业以及大力发展特色农业等四个方面展开。第四部分为着力推动能源结构调整,针对持续推动火电绿色转型、壮大风光等新能源规模以及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等三个方面展开论述。第五部分为大力优化交通运输结构,从推动大宗货物运输“公转铁”、推动公路运输绿色发展、构建现代物流运行体系三个方面进行说明。第六部分为保障措施,强化组织领导与责任落实,由乌海市委财经委领导产业绿色转型发展工作,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负责协调具体工作,明确各区、各部门职责分工,协调解决重大问题。
二、《三年行动计划》解读形式
《三年行动计划》采用文稿的形式进行政策解读。
三、解读渠道
通过乌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官方网站、微信平台公众号等新闻媒体进行解读,同时市发改委随时接收公众政策咨询。
四、解读时间
2025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