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 题 | 《乌海市煤焦化行业“三化”改造方案 (2026—2028年)》政策解读 | |||||||
| 公开日期 | 2025-12-31 17:24:58 | |||||||
一、出台背景
乌海市煤焦化行业已形成1990万吨产能规模,焦炭产能占自治区34%,逐步构建起焦油制炭黑、焦炉煤气制甲醇等基础产业链条,成为支撑区域经济发展的核心支柱。但仍存在产业链延伸不足,高附加值产品占比偏低,数字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等问题,与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高质量发展要求还存在差距。为深入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统领,全力推进煤焦化行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加快构建“以化促焦”的全产业链一体化发展体系。按照市委常委会第197次会议的安排部署,我局牵头起草了《乌海市煤焦化行业“三化”改造实施方案(2026-2028年)》(以下简称《方案》)。
二、政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2.《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的意见》(内政发〔2022〕6号)
3.《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自治区2024年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政策清单的通知》(内政发〔2024〕6号)
4.《内蒙古自治区绿色制造体系建设管理实施细则》(内工信节综字〔2024〕256号)
5.《内蒙古自治区智能工厂梯度培育三年行动计划(2025-2027年)》(内工信装工字〔2025〕184号)
6.《乌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乌海市促进服务业高质量发展三年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乌海政办发〔2025〕16号)
三、起草过程
《方案》立足我市煤焦化产业实际,围绕传统煤焦化行业转型升级起草。坚持“统筹规划、系统推进;创新驱动、智能引领;市场主导、政府引导;重点突破、示范带动”原则,以企业为主体、政府引导支持形成转型合力,统筹推进传统产业高端化升级与智能化发展,推动煤焦化行业全链条、多维度绿色低碳转型。分三阶段推进起草。
(一)前期调研与对标学习阶段。组建专项工作组,梳理《国务院制造业绿色低碳发展行动方案》、《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支持内蒙古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发改环资〔2024〕379号)、《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的意见》(内政发〔2022〕6)等政策要求;同时借鉴《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动焦化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晋政办发〔2022〕51 号)、《甘肃省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改造推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实施方案》等地区在“三化”改造方面的做法,结合《乌海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的实施意见》(乌海政发〔2022〕18号),形成本《方案》初步框架。
(二)多方协同优化,凝聚共识完成初稿阶段。结合中咨海外咨询有限公司专家团队编制《乌海市“十五五”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思路,借助中国工业互联网研究院、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等方面专家团队,以及我市企业技术人员,就《方案》的工作目标、重点任务、具体举措、评价标准、结果运用等方面内容,进行修改完善,形成征求意见稿。
(三)合法性审查及待提请常务会阶段。按照《内蒙古自治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向各区政府、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共计17个相关单位征求意见修改后,依据《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和《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由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了公平竞争审查,依据乌海市人民政府行政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规程有关规定,由市司法局出具了合法性审核,2025年第24次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
四、《方案》架构和主要内容
《方案》共四部分,
第一部分“总体要求”。含指导思想与基本原则,明确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统领,确立“统筹规划、创新驱动、市场主导、重点突破”4项原则,为整个《方案》明确方向。
第二部分“主要目标”。明确2026-2028年阶段性发展目标,以2028年为总目标落点,智能化聚焦传统产业智能化改造及场景应用,到2028年,力争打造3个“链式”数字化转型典型模式,形成5个以上“小快轻准”解决方案。绿色化聚焦节能节水降碳及绿色工厂打造,到2028年,煤焦化行业能效水效力争达到先进水平,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占比超过35%。融合化聚焦龙头带动、整合区域资源、明晰煤焦化产业发展路径,到2028年,煤焦化下游副产品向高附加值领域充分延伸拓展,主要副产品附加值提升30%。
第三部分“重点任务”。分5个板块12项具体任务——“统筹规划”明确产业布局和重点培育方向;“智能化”“绿色化”“融合化”分别对应数字化改造、节能减排、技术攻关、产业链延伸方向(含专栏 煤焦化产业链延链补链强链)等核心举措;“评价体系”建立分级标准与差别化政策,确保任务落地。
第四部分“组织保障”。从“组织领导”(建立市-区-部门协调机制)、“政策落实”(整合国家及自治区专项政策)、“考核运用”(纳入督查与绩效考核)三方面,保障《方案》执行到位。
五、指标体系设置依据及前因后果
核心指标是基于“政策要求、产业现状、发展需求”设定。
(一)指标设置的“三大前因”
政策合规性。对标国家及自治区硬性要求:如绿色化中“2028年绿电消费比例35%”,依据《内蒙古自治区“十四五”新能源发展规划》中“高耗能行业绿电消纳占比不低于30%”设定,乌海作为化工重点地区,适当提高5个百分点以体现转型决心;智能化中“规上煤焦化行业企业数字化诊断覆盖率达到100%”,源于《乌海市推进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工作方案》中“2028年实现重点企业诊断全覆盖”的要求。
产业适配性。立足乌海市煤焦化行业发展现状:如融合化中“到2028年力争培育3家以上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煤焦化产业“链主”企业”,依托现有3家年产能300万吨及以上焦化企业重点打造(广聚公司已申报自治区“链主”);绿色化中“2028年,煤焦化企业单位产品能耗同比下降10%以上”,基于当前平均134千克标煤/吨左右的能耗水平及干熄焦装置投运预期,具备可行性。
目标引领性。匹配“制造业+服务业”融合化发展需求:如依托在建、拟建项目及海勃湾区煤焦油深加工产业园规划,预计可实现高附加值产品占比达30%以上;再如智能化中“力争培育6户以上企业向先进级、卓越级智能工厂升级,成功创建率不低于50%”,借助推进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工作,通过推动基础良好的广聚公司、君正化工煤焦化公司等企业增加投资和智能化应用场景来实现升级。
(二)指标设置的“结果运用”
正向引领。明确产业转型路径与资源倾斜方向:如“2028年力争实现基础级智能工厂全覆盖、力促全部焦化企业通过清洁生产审核”,引导企业加大安全环保、数字化、节能改造投入,财政与金融资源向达标企业倾斜,助力实现“双碳”目标。
反向约束。通过评价体系推动低效产能退出:建立“卓越-先进-基础”三级评价体系,对未达基础级的企业,采取用地、能耗约束,推动低效产能升级或退出,优化产业结构。
上一条:
下一条:
乌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办 乌海市大数据中心 维护
地址:内蒙古乌海市海勃湾区滨河区市行政中心 邮编:016000
蒙公网安备:15030202000006蒙ICP备05000809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1503000001
网站有害信息举报及维护电话:0473-3998316,邮箱:zwgkjdk@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