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 题 | 关于《乌海市进一步促进民营经济 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政策解读 | |||||||
| 公开日期 | 2026-01-29 15:43:26 | |||||||
一、起草背景和必要性
为全面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决策部署,按照市委主要领导批示要求,以之前出台的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相关政策为对照,以解决助企行动中梳理出的制约企业发展的堵点难点问题为导向,以民营企业提出的对策建议为参考,起草形成兼具差异化、针对性和实效性的《若干措施》,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增强高质量发展内生动力,助推我市经济发展。《若干措施》经市政府2025年第28次常务会议通过。
二、制定依据
结合已出台的各个领域促进民营经济文件和企业反映强烈的用人留人难、审批效率低、融资难融资贵、纠纷化解渠道不畅等“小切口”问题入手,以及企业普遍存在的经营压力大、产品销售难、物流成本高、科技创新不足等共性问题为落脚点,针对性提出了务实管用的具体措施。
三、总体框架、主要内容及特点
《若干措施》围绕“缓解经营压力,拓展市场份额;加大融资支持,减轻续贷负担;聚力科技创新,推进数智转型;强化权益保护,规范监管检查;优化服务保障,夯实用工支撑;提升审批效率,精准政策滴灌”6个方面,提出了包括进一步强化用人用地要素保障、推动物流成本下降、积极争取专项资金、支持企业拓展市场、强化融资贷款支持、全面落实无还本续贷、推动京蒙科技合作、推动数字化转型、完善纠纷解决机制、规范涉企检查行为、加大住房支持力度、保障企业职工子女教育、优化公共交通线路、强化政务服务质效14项具体举措。如用人留人方面,探索打造企业蓝领社区,定向配售企业职工,优化企业职工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入学条件,助力企业夯实职工队伍稳定性。提升审批效率方面,构建重大项目联审联批工作机制,统筹推进前期手续办理,推出重点项目前期工作帮办代办服务,实现前期手续全过程闭环管理。解决“融资难”方面,制定乌海市银行业金融机构支持地方转型发展绩效评价办法,鼓励加大对民营企业的融资支持。对暂遇困难的民营企业,将无还本续贷支持主体拓展至所有小微企业。纠纷化解方面,成立乌海市助企法律服务专班,设立民营企业维权服务中心,建立多元化的民营企业纠纷化解通道。科技创新方面,着力打造乌海—北京双向飞地科创中心,构建“异地孵化+乌海转化”的协同模式。推动我市企业数字化水平全面提升,安排资金支持中小企业数字化改造奖补。市场拓展方面,组建新场景大规模应用推广专班,推广我市可降解新材料、固态电池储能电站、新能源载具等重点产业产品。推动与天津港、唐山港等沿海港口建立长期合作机制,助力产品出口。降低物流成本方面,鼓励民营企业自建或联合建设铁路专用线,协调呼铁公司缩小与周边站的运价政策差距,降低海达、黄河浮桥车辆通行费标准,提升区域综合运输能力和物流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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